第 1 章:引言

1.1. 关于 SVG

本规范定义了 可缩放矢量图形(SVG) 的特性和语法。

SVG 是描述二维图形的语言。作为独立格式或与其他 XML 混合使用时,它使用 XML 语法 [xml]。SVG 代码在 HTML 文档中使用 HTML 语法 [HTML]。SVG 允许三种类型的图形对象:矢量图形形状(例如,由直线和曲线组成的路径)、图像和文本。图形对象可以分组、样式化、变换和合成。特性集包括嵌套变换、剪裁路径、阿尔法蒙版、滤镜效果和模板对象。

SVG 图形可以是 交互式动态动画 可以通过声明性方式(即,通过在 SVG 内容中嵌入 SVG 动画元素)或通过脚本触发。

通过使用补充脚本语言,可以实现对 SVG 文档对象模型(DOM) 的访问,该模型提供对所有元素、属性和属性的完全访问。可以将丰富的 事件处理程序 分配给任何 SVG 图形对象。在网页中,相同的脚本可以在 HTML 和 SVG 元素上工作。脚本

SVG 对于信息的丰富图形呈现非常有用,包括许多可访问性功能,正确使用时,确保内容可以被尽可能广泛的受众使用。但直接链接到源数据(如果可能)有助于许多人理解提供的内容。

1.2. 与其他标准工作的兼容性

SVG 利用并与其他 W3C 规范和标准工作集成,如下所述:

1.3. 规范术语

在本规范中,关键字“MUST”、“MUST NOT”、“REQUIRED”、“SHALL”、“SHALL NOT”、“SHOULD”、“SHOULD NOT”、“RECOMMENDED”、“MAY”和“OPTIONAL”的解释如在 RFC 中指示要求级别的关键字 [rfc2119]所述。然而,为了可读性,这些词在本规范中并不都是以大写字母出现。

有时,本规范推荐作者和用户代理的良好实践。